今天是 2024年12月14日  星期六  农历乙巳年(蛇)正月初十
  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学生工作 > 规章制度
学校师生收发快递管理办法
信息来源:学生工作管理部  ‖  发稿作者:廉凤霞   ‖  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21日  ‖  查看6010次

  为了解决师生收发快递件时间不一,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,结合学校人员出入管理规定,特制定如下办法。

  一、 教师接收快递的办法

  1、送发到学校的快递地址一定写清楚部室和姓名(姓名后标注“老师”字样)。

  2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,直接收取。

  3、经本人同意后,可由校门卫负责代收。

  4、暂时存放在校门卫的快递件,要及时领取。

  5、假期内个人的快递件禁止寄送到学校。

  二、学生收发快递的办法

  1、规定快递件收发时间:

 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1:50--14:20;下午18:30--19:30;周六、日不限定时间。

  2、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外收发物件。

  3、学生上课前,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后放到指定的储物袋中,绝对禁止上课过程中接打电话。

  三、相关部门的职责

  (一)行政管理部

  1、负责向快递公司传达和解释学校的管理规定。

  2、负责安排门卫管理人员接收和保管教职工的快递件。

  3、监督检查快递公司和学生在非收件时间内送收物件。

  (二)学生工作管理部

  1、加强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。

  2、协助教学管理部加强教学秩序管理,抵制课堂上接打手机、随意外出的不良行为。

  3、加大日常的巡视、检查力度。

  (三)教学管理部

  1、各教室配置存放手机专用袋,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。

  2、加强教学秩序管理。

  3、加大巡查力度。

 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、协调配合,共同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。

教学管理部    学生工作管理部    行政管理部 

2016年111

上一篇: 学生手册
下一篇: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
         



学校地址: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人村南路1号
联系电话:0313-4082990 4082991 4061493
冀ICP备05019547号-1 冀公网安备13070202000061号
为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:建议您将电脑调至1024×768分辨率,并使用IE8及以上版本、Chrome、Firefox和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  

 

By:Nzcms v1.5.17-1341